Monday, May 17, 2010

我們該怎麼做?

轉載自2010年5月11日《南洋商報.私房話》

遇到警察截查時不要逃,否則分分鐘吃子彈。

遇到「警察」截查時,不想吃子彈而停下被截查,遇到的卻是披著警衣的匪,被洗劫財物算小事,當破財當災咯!萬一假警要財要色又要命,怎么逃?

15歲馬來少年遇警被射死一案要數是現今社會新聞最熱課題了,人民關心案情、同情死者及家屬,腦袋也開始在轉,想到自己遇到警察截停不要跑要停;但如遇到假警怎么辦?

到底,人民該怎么辦?該停還是不該停?

沒有忘記的話,警察有教過我們,遇到截查時一旦懷疑對方的身份,可要求警方出示警察證件。問題來了,第一,有多少個人認得警察證?第二,對方出示的是鎗或刀,我們還來得及逃嗎?

沒有忘記的話,警察也有教過我們,如果發現可疑車輛或懷疑是假警,趕快把車駛去鄰近警局。問題來了,第一,萬一是真警,我們的行動能比子彈快嗎?第二,到了警局后能確保安全嗎?大家不是不知道,雪州某警局曾發生過少女在警局內被警員強姦事件。

《南洋商報》上星期報導,吉隆坡蕉賴馬魯里花園4個月內有3000宗掠奪案,之前還造成一對夫婦一死一傷。這個數據會不會太夸張了?不是全國3000宗,而是蕉賴區其中一個小小住宅區呢!那么,採訪遇劫的居民不算什么新聞;要訪就該訪沒有被劫過的居民才算是新聞了!

就連州總警長和副部長的車也被偷,這些本來就是要保護人民財產與性命的人民保姆也泥菩薩過江了,人民該怎么辦?

沒錯,防範罪案人人有責,但人民已防到不知該怎么防了,親愛的內長、警察總長及所有警察叔叔姑姑們,請告訴我們,我們該怎么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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